按照英国人的说法,英国与欧盟之间的“离婚协议”已经达成了95%,只剩下了北爱尔兰问题这最后一个障碍。欧盟的提议是北爱尔兰留在欧盟关税区内,保留原先的共同市场和增值税制度,这当然是英国不能接受的,因为这样意味着整个爱尔兰岛会变一个独立的关税区——事实上分裂了英国。援引一段梅姨上个月在英国下议院的原话:
“As I set out last week, the original backstop proposal from the EU was one we could not accept, as it would mean creating a customs border down the Irish Sea and breaking up the integrity of our United Kingdom.
I do not believe that any UK Prime Minister could ever accept this.
And I certainly will not.”
熊哥百撕不得骑姐,明明是按英国官方给出的公式计算的,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?
VAT=(从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地方进口货物的价值 关税)*20%
“从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地方进口货物的价值”通常会被认为是货物的CIF价格,也就是成本 保险费 运费(Cost Insurance Freight),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以CIF价格作为VAT计算基准,也包括我国,然而、在仔细对照了英国的税金文件C88以后,发现问题没那么简单!
(a) 在英国境内或由于进口而征收的所有税项,关税及其他费用(增值税除外);
(b) 所有附带费用,例如佣金,包装,运输和保险费用,直至货物在英国的第一个目的地;
(c) 如果在从成员国以外的地方进口货物时,已知货物的另一目的地,并且该目的地在英国或其他成员国内,则所有货物运输到其他目的地所产生的附带费用均计入增值税。
简而言之,英国的VAT计算基准价格,除了传统认知上的CIF价格外,还应当包含货物运抵英国境内直至最终目的地所产生的所有运输、包装、仓储、清关代理等费用。而这些费用如何计算呢?HMRC给出了两种方法:
VVA=40*500/100=200
VAT=(CIF VVA 关税)*20%=(1000 200 100)*20%=260英镑
VVA=90*0.5 80=125,小于170因此按170英镑计算。
VAT=(CIF VVA 关税)*20%=(1000 170 100)*20%=254英镑